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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公司债券“11报喜01”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2016-11-16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6——040
债券代码:112050          债券简称:11 报喜 01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11报喜01”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债券兑付登记日:2016 年 11 月 23 日
         债券到期日:2016 年 11 月 23 日
         债券摘牌日:2016 年 11 月 22 日
         兑付兑息日:2016 年 11 月 24 日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发行
的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债券“11 报喜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1
报喜 01”)至 2016 年 11 月 23 日将期满 5 年。根据《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1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情况概述

    1、债券名称:2011年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报喜01
    3、债券代码:112050
    4、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2014年“11报喜01”的回售数量为16,223张,
回售金额为1,622,300元,剩余金额为298,377,700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年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7.0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
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7.00%不变。
    8、计息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
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1年11月24日。
       10、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2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11、兑付日:2016 年 11 月 24 日。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债券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债券兑付情况安排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6 年 11 月 23 日
       2、兑付兑息日:2016 年 11 月 24 日
       3、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11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部“11报喜01”持有人。
       4、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7.0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兑付本息为人民币
1,07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兑付
本息为人民币1,05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
每1,000元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63.00元。
       5、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本公司将会在本次
兑付、兑息款到帐日 2 个工作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
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6、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
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
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期债券将于到期前 2 个交易日摘牌,即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四、相关机构

    1、发行人: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联系地址:浙江永嘉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园六楼证券部
    联系人:方小波、谢海静、包飞雪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真:0577-67315986转8899
    邮编:325105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6号楼3层
     联系人:江珊
     联系电话:010-64818575
     传真:010-64818501
     邮编:10010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
楼
     联系人:邓虹
     电话:0755-21899323
     传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