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就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7年4月23日,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及公司租赁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宝鸟商厦有限 公司部分房地产事项,向本人作了说明并征求对上述事项的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 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审阅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材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 询问。我们认为: 董事会拟审议的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 吕福新 彭 涛 徐维东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