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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7——065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
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
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
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及金额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   本期增加其他收益826,285.48元,减少
   1
           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826,285.48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
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