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就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7年10月12日,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向本人作了说明并征求对上述事项的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审阅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材料, 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求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 独立董事:吕福新 彭 涛 徐维东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