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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彭涛)2018-04-24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本人彭涛,作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7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17 年度本
人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公司在本报告
期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情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1 次,亲自出席次数 11
次。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监督,认
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重
大事项进行评议及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7 年 1 月 11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审议计提商铺资
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1 月 1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2 月 27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 2016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行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3 月 23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3 月 24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总经
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4 月 25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稳定和
拓展营销网络继续实施对外财务资助,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租赁相关房地产暨关联交
易事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事项发票了独立意见。
    7、2017 年 6 月 6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事项发票了独立意见。
    8、2017 年 8 月 17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转让老工业园闲置
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推行《合伙人计划》暨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宝鸟服
饰有限公司 25%股权事项发票了独立意见。
    9、2017 年 10 月 20 日,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
常经营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
情况等。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的季报、半年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在公司年报的编
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
    2、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在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4、加强沟通,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将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
开,以便于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各
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
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利
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287532432@qq.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7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
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在 2018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
的原则,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独立董事:彭涛
                                              2018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