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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2018-07-05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报喜鸟

                 股票代码:00215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志泽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人民东路开泰大厦**座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人民东路开泰大厦**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婷婷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龙溪路**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龙溪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6 号 50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6 号 5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

                吴志泽、吴婷婷、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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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喜鸟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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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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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志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婷婷、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报喜鸟              指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准则第 15 号》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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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吴志泽的基本信息
         姓名:吴志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419600928****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人民东路开泰大厦**座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人民东路开泰大厦**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任职公司名称                         职位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吴婷婷的基本信息
         姓名:吴婷婷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0219890227****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龙溪路**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龙溪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未在公司任职。
     3、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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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0556479810X8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6 号 501 室
          法定代表人        吴志泽
           股东名称         吴志泽、吴婷婷
           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人民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四项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40 年 11 月 15 日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6 号 501 室
           通讯方式         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6 号 501 室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吴志泽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浙江             否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单个或合计持有或
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吴志泽先生与吴婷婷女士系父女关系;
     2、吴志泽先生持有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73.50%股权,为上海金纱实际控
制人。吴婷婷女士持有上海金纱 26.50%股权。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志泽先生与吴婷婷女士、上海金纱
投资有限公司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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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志泽                               吴婷婷


                                    73.50%             26.50%


                   9.98%             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9.64%


                                                   0.20%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吴志泽、吴婷婷、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为
公司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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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
期投资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存在后续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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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报喜鸟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7,129,14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12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250,293,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8129%,其中 94,542,073 股为限
售流通股,其余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吴志泽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9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222%,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3.3800%。除上述质押外,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17 年 7 月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婷婷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股份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股东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区间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3.833    12,632,858          1.0000%
                          2017 年 12 月 5 日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3.412    12,632,858          1.0000%
                          2017 年 12 月 29 日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3.280    12,632,909          1.0000%
   吴婷婷      集中竞价   2018 年 5 月 18 日

                          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3.296    12,743,782          1.0088%
                          2018 年 5 月 28 日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3.332    12,521,900          0.9912%
                           2018 年 7 月 2 日

                                 合计                3.431    63,164,307         5.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志泽先生、吴婷婷女士以及上海金
纱合计持有报喜鸟股份 250,293,450 股,持股比例由 14.8129%增加至 19.8129%,
股份权益变动达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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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股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吴志泽        限售流通股         94,542,073       7.4838%      94,542,073         7.4838%

   吴志泽      无限售流通股         31,514,026       2.4946%      31,514,026         2.4946%

   吴婷婷      无限售流通股         58,600,938       4.6388%     121,765,245         9.6388%

  上海金纱     无限售流通股             2,472,106    0.1957%       2,472,106         0.1957%

             合计                  187,129,143      14.8129%     250,293,450       19.812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
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吴志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二、本
次权益变动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之事项。
     3、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吴志泽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吴志泽先生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吴志泽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6、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任职公司名称                               职位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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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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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报喜鸟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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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
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成交金额合计 2.17 亿元。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资金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无实质性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
保障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与资产独立完整。
     2、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
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3、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除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
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其他关联交易情形。
     五、后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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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上市公司未来 12 个月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2、对上市公司未来 12 个月重大资产重组、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
的重大决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和拟购买或置
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3、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公司董事、监事正常换届,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动离职导致的人员更换除外)。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
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4、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产
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5、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条款进行
修改的计划(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外)。若今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对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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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7、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
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六、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况。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3、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作出其他补偿安排,亦不
存在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七、其他说明
     1、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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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志泽

                               签署时间:2018 年 7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吴婷婷

                               签署时间:2018 年 7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1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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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报喜鸟证券部办公室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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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在地

股票简称            报喜鸟                        股票代码        002154

                    吴志泽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 披 露 义
                    吴婷婷
名称                                              务人注册地
                    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 一 致 行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 披 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 是 否 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 公 司 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
权益变动方式
                    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187,129,143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4.8129%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63,164,307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5.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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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上海金纱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吴志泽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吴婷婷

     日期:201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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