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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关于“11报喜02”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8——052
    债券代码:112051         债券简称:11 报喜 02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 报喜 02”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7
月26日发布了《“11报喜0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9),会议通过的决议内容:“11报喜02”增加一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
资者有权于公司第一次发布关于提示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
易日内,按照100元/张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行
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
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将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公司将于8月20日
按照100元/张的价格加上2017年11月24日至回售支付日前一日的利息向投资者
进行支付。本次回售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3、回售申报日:2018年8月10日、13日、14日
    4、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年8月20日
    5、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1
报喜0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1报喜02”的收盘价为99.800元/张,低
于回售价格,回售期间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8月19日期间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简称:11报喜02)。
    2、债券代码:11205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
年末,本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
利率仍维持7.40%不变)。
    5、起息日:2011年11月24日。
    6、付息日: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7、担保情况:无。
    8、最新信用级别情况: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喜鸟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1039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0、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回售情况:本公司在2016年10月13日、14日、17日进行了本期债券回售
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
“11报喜02”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3,000,000
张。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7.40%,在债券存续期间前5年保持不
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
期后2年(即2016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3日)的票面年利率维持为7.40%不变。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11报喜0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1报喜02”的收盘价为99.800
元/张,低于回售价格,回售期间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
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申报日:2018年8月10日、13日、14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100元)为一
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5、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
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
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1报喜02”(票面利率仍为7.40%)至本
期债券到期。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年8月20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8月19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7.40%。每张债券面值100元的“11报喜02”派发利息为5.45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36元,扣税后非居
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91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申报结果对“11报喜02”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
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
的资金账户中。
    五 、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将
被冻结。
    六 、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11 报喜 02”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联系地址:浙江永嘉瓯北镇双塔路2299号报喜鸟研发大楼
   联系人:谢海静、包飞雪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真:0577-67315986
   邮编:325105
   2、保荐机构、主承销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507室
   联系人:江珊
   联系电话:021-80198962
   传真:021-80198966
   邮编:20012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