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喜 鸟:关于公司债券“11报喜02”兑付暨摘牌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8-082
债券代码:112051 债券简称:11报喜02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1 报喜 02”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债券兑付兑息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
债券兑付兑息到账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
一、债券情况概述
1、 债券名称: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简称:11 报喜
02)。
2、债券代码:112051。
3、债券品种、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 年末
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4、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本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仍维持 7.40%不变)。
5、起息日:2011 年 11 月 24 日。
6、付息日:2012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2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2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担保情况:无。
8、最新信用级别情况: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喜鸟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1039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0、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回售情况:本公司在 2016 年 10 月 13 日、14 日、17 日进行了本期债
券回售登记,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1 报喜 02”
的回售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 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3,000,000 张。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11 报喜 02”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11 报喜 02”增加一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并在 2018
年 8 月 10 日、13 日、14 日进行了回售登记,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
券回售申报数据,回售张数为 2,800,393 张,截止目前剩余托管数量为 199,607
张。
二、债券兑付情况安排
1. 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
2. 兑付兑息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3. 兑付兑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1 月 23 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1 报喜 02”持有人。
4、兑付兑息方案
本次债券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7.40%,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7.40 元,
每手“11 报喜 02”(面值 1000 元)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74.0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59.02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兑付
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66.60 元)。
5、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
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
兑付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
关公告为准。
6、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三、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2015 年修订)》,本期债券于到期前 2 个交易日摘牌,即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四、相关机构
1、发行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联系地址:浙江永嘉瓯北镇双塔路 2299 号报喜鸟研发大楼
联系人:谢海静、包飞雪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真:0577-67315986
邮编:325105
2、保荐机构、主承销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88 号 507 室
联系人:江珊
联系电话:021-80198962
传真:021-80198966
邮编:20012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兑息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报喜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