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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徐维东)2019-04-27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徐维东,作为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投票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
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8 次,亲自出席次数 8 次。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本人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审议了
24 项议案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2018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8             8                0          0             否

    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在认真审议相关议题的基础上,本人就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018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
核查相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稳定和拓展营销网络继续实施对外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8)关于租赁相关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2)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上,经核查
相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其薪酬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7 月 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上,经核查相
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上,经核查
相关材料,本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5)关于增加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9 月 15 日,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暨关联交易进行事项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1 月 1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沟通与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和公司各项议案审议的过程中,通过阅
读公司报送的沟通材料,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和介绍,全面
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此外,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等成员沟通,通过浏览公
司网站网页和公众号,查阅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多渠道全面了解公
司运营情况。通过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运用企业管理经验和专业判断,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四、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针对董事会决
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询问,进行事前了解,遇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
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
用。
    2、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 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weidxu@zju.edu.cn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
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徐维东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