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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2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相关聘任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夏鑫先生、庄振铭先生、胡文龙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朱红超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学斌               刘志耕               袁学礼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