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度)的议案》。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与华达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与厦门通富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的议案》。
    7.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保
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历
次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
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规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
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对公司年度、2020 年第一季度、2020 年半年度和 2020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
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
期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
假记载。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
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
的情况。
    (五)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
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关注
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