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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等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参
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均有真
实交易背景,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合理、正常,
符合公司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
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
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3.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
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
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公司的该项关联交易计划。
    4.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以及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投资
者共同设立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
该项关联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等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学斌        刘志耕       袁学礼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