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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03-24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6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分别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3月23日;
    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内部邮件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或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
事会进行反馈;
    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
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等有关信息。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慎核查,监事会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
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
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目的。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