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通富微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通富微电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启动发行。本核查意见所指募集资金均 特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175,332,356股,发行价为每股1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7,170.18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前期预付保荐费100万元)2,389.3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4,780.8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崇川支行32050164273600002187账 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前期预付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245.9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4,534.9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 第110ZC00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 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0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 款专用。 2021年11月,因公司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且公 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及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海通证券与公司及子公司、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富微电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南通 募集资金专 通富微电 512902062410112 8,477,169.07 分行 户 国开银行江苏 募集资金专 南通通富 32101560028267790000 100,000.00 分行 户 建设银行江苏 募集资金专 通富微电 32050164273600002187 238,122,382.49 分行 户 中国银行南通 募集资金专 通富微电 467675385217 2,962,643.29 分行 户 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通富超威 中国银行苏州 募集资金专 484575451753 642,442.83 苏州 工业园区分行 户 工商银行南通 募集资金专 通富微电 111182229100678068 -- 分行 户 合 计 250,304,637.68 说明: (1)上述存款余额中,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3,803.13万元(其中 2021年度理财收益3,803.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94.56万元(其中2021 年度利息收入437.7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77万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2.61万 元)。 (2)上述存款余额中,未包括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20,860.00万 元。 (3)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对应关系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50,304,637.68 加:存放于银行协定账户 457,838.17 募集资金余额 250,762,475.85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9,771.75万元,累计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5,514.90万元,扣除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 金2,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7,504.8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77,048.25万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56.62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38,006.93万元。 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7,778.68万元, 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5,514.90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87,778.68万元, 累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5,514.90万元,扣除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 保证金20,86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5,076.24万元(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 财收益3,803.13万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891.79万元),其中存放在公司银行募 集资金专户25,030.46万元,存放在公司银行协定账户45.78万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2020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948号), 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合 计人民币48,194.76万元。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 换金额为48,194.76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十、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16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 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16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 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全部赎回。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通富微电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为,通富微 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富微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十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5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通富微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韬 许国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7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4,53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8,006.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3,293.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 否 已 截至期末投 调整后投资总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 变 更 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额 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目(含部 资总额 额 入金额(2) (3) =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化 分变更) (2)/(1) 车载品智 能封装测 否 103,000.00 103,000.00 59,674.11 61,638.62 59.84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试中心建 设 集成电路 封装测试 否 145,000.00 76,020.00 46,043.24 76,019.79 100.00 2022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二期工程 高性能中 央处理器 等集成电 否 50,000.00 50,000.00 32,289.58 50,120.27 100.24 2022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路封装测 试项目 补充流动 否 102,000.00 95,514.90 95,514.9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及偿 8 还银行贷 款 合计 — 400,000.00 324,534.90 138,006.93 283,293.5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 48,194.76 万元予以置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9948 号报告予以验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 16 亿元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 内 16 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全部赎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协定账户和支付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外,均存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中。 2021 年,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