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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2022-08-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通富微电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3月28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可
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


    2022年,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的议案》,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厦门通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此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石明达、石磊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单位:万元




                                    1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   原预计计    预计增加计   截止披露日   2021 年    2021 年实际
     类别                   容       易定价    划金额      划金额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     发生额占同
                                       原则                                           额       类业务比例
                                                                                                 (%)
公司接受     厦门通    代为销售产    市场价    不超过         -        3,315.69     6,528.53    100.00%
关联人委     富        品                     8,000.00
托代为销
售产品
公司接受     厦门通    代为采购原    市场价    不超过         -        6,710.77     6,977.55     0.49%
关联人委     富        材料及提供             12,000.00
托代为采               营运服务等
购原材料
及提供营
运服务等
公司委托     厦门通    委托加工      市场价    不超过         -        16,880.72    5,116.53     3.12%
关联人加     富                               60,000.00
工
公司向关     厦门通    厂房租赁及    市场价      -          不超过     3,620.61        -           -
联人出租     富        相关费用                            8,000.00
厂房及提
供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港路 29 号海沧国际物流大

            厦 10 楼 1001 单元 F019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二路 89 号

                  法定代表人:裴华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

                                                     2
可审批的事项);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

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4,059.87             205,804.98

 负债                                   159,289.40             145,534.94

 所有者权益                                54,770.47            60,270.04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3,340.67            15,104.10

 营业利润                                  -5,537.32            -12,395.83

 净利润                                    -5,529.91            -13,266.65
注:2021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厦门通富10%股权,公司董事担任厦门通富的董事,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查询,
未发现厦门通富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3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抓住市场机遇,获得重大客户的紧急上量计划,厦门通富与合肥通富产线

以互助方式共建产线,厦门通富需使用合肥通富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租用

的生产厂房面积按实计算,租金参考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限: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同时,厦门通富运营所

需的水、电、气各项能源及人工等费用,由合肥通富按实际发生金额与厦门通富

进行结算。厦门通富在租赁合肥通富厂房期间,由合肥通富提供的相关服务,则

厦门通富应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关联办法》的相关

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合肥通富将在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厦门通富签署厂

房租赁及服务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通富微电的影响

    厦门通富与合肥通富以互助方式共建产线,厦门通富租用合肥通富生产厂
房,合肥通富代为提供相关服务,有利于显示驱动产品的业务开展,抢占市场先
机,满足重点客户的需求。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
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细化了关联交易的
日常管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厦门通
富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
关联交易协议,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4
    2022年8月23日,通富微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
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通富微电及下属子公司此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富微电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已经

通富微电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富微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及计划符合业务经营的需要,对通富微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不会对通富微电及中小股东造成重大风险。保荐机构同意通富微电增加2022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 韬                        许国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