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富微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1-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富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通富微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 号)核准,向 7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199,72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2,999,921.02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627,782.3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8,372,138.71
元。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
股东认缴股款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 2,679,326,671.49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9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
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使用人民币 9,847.5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鉴
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17033 号),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购
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 15 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
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
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理财产品和存单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结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
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
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
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
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   韬                    许国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