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以及金芯通达企业咨询服务(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 资者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参与投资 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时龙兴 王建文 袁学礼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