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正邦科技: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207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正邦科技”)股份 179,312,919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8%)的公司董事刘道君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含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67%。

    持公司股份 5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的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2,500 股(含 14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 0.0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00%。

    持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的公司财务总监周

锦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含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2%,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00%。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备注
 刘道君       179,312,919             7.58%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1
  王飞          570,000             0.02%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锦明         200,000             0.01%                  财务总监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刘道君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
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部分。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刘道君先生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 万股(含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王飞女士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4.25

万股(含 14.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周锦明先生预计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 5 万股(含 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1、刘道君先生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作为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

票发行上市之日(2007 年 8 月 17 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

    2、刘道君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预计未来六个月会减持持有

正邦科技股票不超过正邦科技总股本的 2%。

    3、王飞女士作为公司的高管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持有正邦科

技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正邦科技股票总数的 25%。

    2、刘道君先生、王飞女士、周锦明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2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刘道君先生、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道君先生、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
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价格存在不
确定性。
   3、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大股东、董事刘道君先生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2、高管王飞女士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3、高管周锦明先生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