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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邦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1-17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
       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在饲料生产、畜禽及水     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在饲料生产、畜禽及水
       产养殖和加工方面,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     产养殖和加工方面,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
       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     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
 1     本,发展新产品,为中国的饲料和畜牧业现代化     本,发展新产品,为中国的饲料和畜牧业现代化
       作出贡献,并在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     作出贡献,并在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
       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     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
       满意的经济利益。                               满意的经济利益。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2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集中         (一)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
                                                      市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
                                                      标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4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销。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第七十一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          第七十一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    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
    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    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
    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    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
5   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但不得将法定由股
    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    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议
    准。                                          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
                                                  大会批准。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
    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    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由监事会提出拟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由监事会提出拟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建议名单,经监事会决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建议名单,经监事会决
    议通过后,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由股东代表    议通过后,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由股东代表
    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3%(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总数 3%(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名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    名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
6   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    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
    选人数。                                      选人数。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    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
    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独立董事的提名    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独立董事的提名
    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    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公司独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就    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就
    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      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    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上    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上
    述内容。                                      述内容。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向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    的股东可以向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
    事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事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实行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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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    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
    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票权。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    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
    调整现有委员会。                              调整现有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    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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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
    通;                                          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确保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进行审计;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权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
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选;                                          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提出建议;                                    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
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
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    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考评;                                        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及公司相关专门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及公司相关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
                                              责的有关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