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1-17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
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在饲料生产、畜禽及水 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在饲料生产、畜禽及水
产养殖和加工方面,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 产养殖和加工方面,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
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 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
1 本,发展新产品,为中国的饲料和畜牧业现代化 本,发展新产品,为中国的饲料和畜牧业现代化
作出贡献,并在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 作出贡献,并在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
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 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
满意的经济利益。 满意的经济利益。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2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集中 (一)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3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
市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
标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4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销。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第七十一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 第七十一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 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
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 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
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 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
5 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但不得将法定由股
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 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议
准。 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
大会批准。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
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 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由监事会提出拟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由监事会提出拟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建议名单,经监事会决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建议名单,经监事会决
议通过后,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由股东代表 议通过后,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由股东代表
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3%(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总数 3%(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名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 名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
6 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 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
选人数。 选人数。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
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 立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本章程的
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独立董事的提名 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独立董事的提名
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 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公司独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就 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就
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 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 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上 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上
述内容。 述内容。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向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 的股东可以向现任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
事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事会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实行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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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 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
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票权。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 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
调整现有委员会。 调整现有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 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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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
通; 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确保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进行审计;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权的其他事项。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
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选; 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提出建议; 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
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
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 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考评; 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及公司相关专门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章程及公司相关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
责的有关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