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7
独立董事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 2019
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以及与具有相应资质的
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
担保。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
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和项目建设流动资金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因下属分子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拟为 51 家分子公司原材
料采购货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下属全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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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也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业务更好发展,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1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讨
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需求。同时,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
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林印孙、
程凡贵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向正邦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
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山东和康源生物育种有限公司、江西省奶牛原种场有限公司、正
邦集团有限公司、正瓴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江西增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维雀乳业有限公司、江西科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江南香米业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定价
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林印孙先生、程凡贵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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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正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新建 李汉国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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