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关于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股份
28,908,30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2%。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64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通过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永联
农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60,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
的公司董事长程凡贵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61,875 股(含 661,875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0.0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29%。
持有公司股份 42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的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王飞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875 股(含 106,875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00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98%。
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的公司财务总监
周锦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 股(含 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0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00%。
1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情况(股)
的比例
程凡贵 董事长 28,908,308 1.22%
王飞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27,500 0.02%
周锦明 财务总监 150,000 0.01%
注:程凡贵先生共持股 28,908,308 股,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4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通过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60,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程凡贵先生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入及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已解锁部分;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锁
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程凡贵先生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61,875 股(含
661,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王飞女士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06,875 股(含 106,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周锦明先生预计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 股(含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0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窗口
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的承诺
1、公司董事长程凡贵先生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不减持持有正邦科技
的股票。该承诺已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履行完毕。
2
2、在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期间,程凡贵先生承
诺如下:(1)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有关
规定,不从事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
持、超计划增持等违规行为;(2)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公
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该承诺已于 2018 年 5 月 13 日履行完毕。
3、王飞女士作为公司的高管承诺:自正邦科技发布《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持有正邦科
技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正邦科技股票总数的 25%。该承诺已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履行完毕。
4、程凡贵先生、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程凡贵先生、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程凡贵先生、王飞女士及周锦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
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价格存在不
确定性。
3、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四、备查文件
1、董事长程凡贵先生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2、高管王飞女士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3、高管周锦明先生关于拟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