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科技:独立董事李汉国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汉国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经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6 年 1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 2 月 4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
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和 2016 年 9 月 23 日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2018
年在职期间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在职期间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2017 年公司共召开了 20 次董事会和 10 次股东大会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20 17 3 0 0 10 10
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3、2018 年在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在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另外一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19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如下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2018 年 1 月 19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如下相
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2016 年及 2017 年股
票期权的议案;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4、2018 年 3 月 29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5、2018 年 4 月 16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如下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18 年 4 月 16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如下相
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累计和当
期对外担保情况;
(7)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8)关于公司高管薪酬事项;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
案;
(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7、2018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8、2018 年 5 月 2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如下相
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2016 年及 2017 年股
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予
以注销的议案;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8 年 6 月 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0、2018 年 6 月 13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1、2018 年 6 月 29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相关事项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2、2018 年 7 月 12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
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3、2018 年 7 月 12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次会议审议的如下
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
事项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5 年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2016 年及 2017 年股
票期权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议案;
(6)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2018 年 8 月 7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说明和意见。
15、2018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如下相
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注销部分 2016 年及 2017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16、2018 年 8 月 30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如下相
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的事项;
(3)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7、2018 年 9 月 17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8、2018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9、2018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20、2018 年 10 月 17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21、2018 年 10 月 22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如下相
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22、2018 年 11 月 2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23、2018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如下相关
事项发表说明和意见:
(1)关于注销部分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方面的调查工作:
2018 年在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和公司高管人员深入探讨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所面临
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关联交
易、投资项目的进展等内部动态信息,同时也始终关注非公开发行的有关工作,
对于公司的下一步发展提供意见。
本人在职期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
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2、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 2018 年在职期间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
关规定,2018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者的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日常注重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关注深交所和证监会
最新规则,不断学习并和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交流探讨,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培养公司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在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姓名:李汉国
邮箱:lihanguo@vip.sina.com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
好自身的作用,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董事会、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均能够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为我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此表示衷心
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李汉国 2018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汉国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