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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9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6-05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军先生和马琳女士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 2016 年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在 60 日内
完成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
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所确定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授予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授予事宜的召开日期。
     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28 日作为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之授予日。
     详情见《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公告》(与本公
告 同 日 露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57)。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并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股票期权授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