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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2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7-00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2017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
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对公司的认真自查论证,
董事会确认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与本次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 2016 年 10 月至今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变化和认购方意向变化,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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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
调整,调整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

    调整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陈光珠女士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
特定投资者,除陈光珠女士以外的其他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应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
    陈光珠女士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的 35%,不参与发行询价,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
相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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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7 年 1 月 2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
总量),即不低于 9.95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
价情况及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485.85 万股。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
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陈光珠女士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除陈光珠女士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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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 484.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基于 RFID 的车联网应用                          10,295.31                10,295.31

智慧旅游行业物联网技术应用                       7,379.58                 7,379.58

零售业物联网应用                                37,998.97                37,998.97

纺织品洗涤业 RFID 应用                           7,938.42                 7,938.42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                      13,518.24                 8,718.24

                   合计                         77,130.52                72,330.52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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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与本次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与本次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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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与本次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与本次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
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出具承诺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
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陈光珠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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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陈光珠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见与本次公告同日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报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
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
的其他一切事项;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
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
销协议及其他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制
作、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
的所有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相关具体事项作出修订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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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锁定的相
关事宜;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
    8、如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授权董事会根
据新的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事项,必要时可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9、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拟定于 2017 年 2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
园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