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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1-21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远望谷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有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包括陈光珠女士。陈光珠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与
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本次向陈光珠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召开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关联交易
的所有议案和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
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
供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能够进
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
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
合理,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议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滨生、孙枫、张大志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