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7-01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7 年 2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 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9,046,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32.3143%。其中: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5,123,4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31.783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23,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0.53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23,4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0.530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0.00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23,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0.5304%。 3、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168,3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75%;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5%;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6%;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玉锁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293,641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9,874,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反对 3,599,6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542%;弃权 278,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7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599,6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70%;弃权 278,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86%。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9,874,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反对 3,633,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78%;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633,7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61%;弃权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9,874,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反对 3,633,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78%;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633,7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61%;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9,869,8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514%;反对 3,63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80%;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0,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1%;反对 3,638,5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85%;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9,874,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反对 3,633,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78%;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633,72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61%;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9,892,2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57%;反对 3,616,1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37%;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2,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30%;反对 3,616,1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75%;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9,892,2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57%;反对 3,616,1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37%;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2,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30%;反对 3,616,1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75%;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9,874,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反对 3,633,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78%;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633,72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61%;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9,892,2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457%;反对 3,616,1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37%;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2,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30%;反对 3,616,1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75%;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9,874,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反对 3,633,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78%;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3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633,72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61%;弃权 24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玉锁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293,641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867,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421%;反对 3,880,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377%;弃权 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02%。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7,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60%;反对 3,880,72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17%;弃权 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3%。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168,3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75%;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5%;弃权 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6%;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168,3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75%;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5%;弃权 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6%;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168,3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75%;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5%;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6%;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陈光珠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光珠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徐玉锁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293,641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874,68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16%;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84%;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反对 3,878,52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6%;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5,166,1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66%;反对 3,880,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4%;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3%;反对 3,880,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17%;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林、殷长龙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