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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14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17-02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7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
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8,177,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32.196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5,596,8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31.847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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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80,3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39,757,400 股的
0.3488%。
       2、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债券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235,838,9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83%;反对 2,261,0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93%;弃权 77,2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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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 发行规模及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 票面价格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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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 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 初始换股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 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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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 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2 偿债保障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3 挂牌转让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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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4 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35,892,7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9%;反对 2,284,4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1%;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5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子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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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合作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883,6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2,293,54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0%;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晓静、陈 拙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