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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7-01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以子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相关资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阅相关资料,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机构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滨生、孙枫、张大志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