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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7-09-02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对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滨生、狄瑞鹏、张大志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