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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3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远
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远望谷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的诚信与勤勉义务,针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提案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完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
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
展尽职调查、方案论证、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公司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按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组方案设计的相关问题仍需与交易对手方进行沟通、协商,交易
方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
的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8
年4月5日(星期四)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因此,
为确保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
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不超过2018年5月4日
(星期五)。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符合实际
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滨生、狄瑞鹏、张大志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