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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18-05-0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市
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望谷”或“上市公司”)本次资产
重组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5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上市公司
股票 2018 年 2 月 2 日收盘价为 6.74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 月
5 日)收盘价为 9.07 元/股,本次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期间),公司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25.69%。扣除同期
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的累计跌幅 6.19%因素后,波动幅度为下跌
19.50%;扣除同期中小板综指数(399101.SZ)累计跌幅 7.02%因素后,波动幅
度为下跌 18.67%;扣除同期 AMAC 专用设备指数(H11044.CSI)累计跌幅 6.91%
因素后,波动幅度为下跌为 18.78%。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剔除中小板
综指和 AMAC 专用设备指数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远望
谷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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