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中小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再次披露对照表2018-05-31
中小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再次披露对照表
公司简称 远望谷 证券代码 002161
是否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是 ■ 否 □
重组类型 购买资产 ■ 出售资产 □ 两种同时存在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现金购买资产 □ 两项同时存在 ■
购买资产方式
不适用 □
重组属于以下哪种情形:
□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的
比例达到 50%以上
■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
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 的
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 其他:
重组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是 □ 否 ■
是否需提交并购重
是 ■ 否 □
组委审核
停 牌 前 股 价异 动 是 公司是否被证
否 达 到 证 监公 司 字 是 □ 否 ■ 监会立案稽查 是 □ 否 ■
[2007] 128 号文标准 且尚未结案
是否涉及分拆
是 否 涉 及 央企 整 体
是 □ 否 ■ 和分立等创新 是 □ 否 ■
上市
或无先例事项
是否涉及重组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同时募集部分 是 ■ 否 □
配套资金
是否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如是,应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上
是 □ 否 ■
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
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具有保荐人资格 是 ■ 否 □
项目主办人 1 姓名 黄少华 联系电话 18666667619
项目主办人 2 姓名 崔攀攀 联系电话 13720874878
关注要点
第一部分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相关文件 是 否 不适用 备注
一、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1、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上网)及其摘要(上网) √
2、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登报并上网) √
3、独立董事意见(登报并上网) √
4、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登报并上网,如有) √
5、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如有) √
二、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
1、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网) √
2、法律意见书(上网) √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信息相关文件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出售资产的财务报告和
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 √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网)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出售资产的评估报告及
√
评估说明(上网,如有)
3、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
√
考财务报告 及审阅或审计报告(上网)
3、盈利预测报告和审核报告(上网,如有) √
4、上市公司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
一期的非标 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上网,如 √
需)
5、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 √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协议、合同和决议
1、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或合同(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合同) √
2、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重要协议或合同 √
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
测数的情况 签订的补偿协议(涉及《重组办法》第三十五 √
条规定情形的)
4、交易对方内部权力机关批准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决议 √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文件
1、有关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2、债权人同意函(涉及债务转移的) √
3、关于同意职工安置方案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文件
√
(涉及职工安置问题的)
4、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涉及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
自然人提供
5、交易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身份证。
6、拟购买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
7、与拟购买资产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证明或批准文件 √
8、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 √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9、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 √
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
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10、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 √
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有法律效
力的复印件
11、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 √
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以及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的
保密协议,及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二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五章 信息披露”之“第四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
12、《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以及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内幕信息的单位和自然人在董事会就本次重组方案第一次
决议前 6 个月至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之日止买卖该上市公司 √
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提供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就前述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
1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 √
产的说明及专业机构意见(如有)
14、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或核准文件(如有) √
15、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16、董事会决议及决议记录 √
17、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承诺与声明 √
18、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 √
诺
19、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
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21、经独立财务顾问盖章确认的重组预案与报告书差异说明 √
表
22、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监会要求出具的《上市公司并购重
√
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2 号——重大资产重组》
23、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监会要求出具的《上市公司并购重 √
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4、上市不满三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的,独立 √
财务顾问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不满三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借壳)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出具的核查
意见。
2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 √
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
估师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
“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
答》出具的核查意见。
26、其他备查文件 √
第二部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再次披露关注要点 是 否 不适用 备注
重组报告书披露内容关注要点的判断是否与《中小板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对照表》第三部分“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和报告书均适用的关注要点(除“十七、重组报告
书特别审核关注点”)”的相关判断完全相符,若不符,请
在备注中逐条说明。
一、重组报告书特别审核关注点
1、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确定相关资产交易定价时,相 √
关标的资产交易定价与重组预案已披露的预估定价变动幅度
超过 20%的,上市公司是否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说
明变动的原因和理由,并作出重大事项提示。财务顾问在对
交易涉及资产定价合理性的分析中,是否说明交易定价和预
估定价差异的合理性。
2、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是否同时 √
或已经披露了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
评估报告和自愿披露的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
3、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评估报 √
告是否未超过有效期。
4、公司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至召开相关 √
股东大会前,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司是否已暂停本次
重组进程,不得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重组报告书。
5、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和受让股份比例 将在交易对
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比例的,公司是否在披 方实际获取
√
露重组报告书的同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收购报告书摘 相关股份时
要。 披露。
6、交易对方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 √
股份的,公司是否在披露重组报告书的同时,披露收购报告
书摘要等相关文件。
第三部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内容 是 否 不适用 备注
是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中关于
√
重组报告书的披露要求进行对外披露,若否,请在备注中逐
条说明。
一、重大事项提示
1、是否披露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
的重组上市及其判断依据。
2、是否披露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列表披
露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及对上市公司主要财 √
务指标的影响。
3、是否披露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情况、网络投票安排、并购重组摊薄 √
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等;
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方
1、是否披露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如上市
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权未变动,是否披露上市以来最近一次控 √
制权变动情况。
2、交易对方为法人的,重组方案是否已全面披露了交易对
√
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控制图。
3、是否披露了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及其情况说明。
4、是否披露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
员的情况。
5、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是否
√
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对本次重组的影响。
交易对方中
兴业证券近
6、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 五年的行政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 处罚情况详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是否披露处罚机关或 √ 见重组报告
者受理机构的名称、处罚种类、诉讼或者仲裁结果,以及日 书之“第四
期、原因和执行情况。 节交易对方
基本情
况”。
7、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
收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的,是否已对外披露上述
相关情况。
三、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为完整经营性资产的,是否披露了最近三年主
√
营业务发展情况和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2、交易标的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的,是否披露了相关资
产最近三年的运营情况和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 √
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可准确核算的收入或费用额。
3、是否披露交易标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时说
明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净利润的稳定性,非经常性损益(如财政补贴)是否具备持
续性。
4、公司是否已披露交易标的经审计的相关资产最近两年及
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或指标,构成重组上市的,是否披露经 √
审计的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或指标。
5、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或指标,
是否在 6 个月的有效期内,超出有效期的,是否已补充披露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或指标。
6、交易标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是否按照与上市公司相
√
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编制。
7、上市公司在交易完成后将成为持股型公司的,是否披露
√
作为主要交易标的的企业股权是否为控股权。
8、资产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是否披露该等债权债务
的基本情况、已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说明未取得同
意部分的债务金额、债务形成原因、到期日,并对该部分债 √
务的处理做出妥善安排,说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
偿债风险和其他或有风险及应对措施。
9、资产交易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是否披露报告期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
√
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
所占的权利。若无,是否已明确说明。
10、资产交易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是否披露拟购买资产报
√
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四、重组上市(以下披露要求适用于构成重组上市的情
形)
1、是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1 号准则》的要
√
求,披露发行人基本 情况、业务与技术、董监高与核心技
术人员等相关内容。
2、是否按照《1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
易相关内容。
3、是否按照《1 号准则》的要求,披露公司治理、股利分
√
配政策、其他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4、上市不满三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的,是否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不满三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借 √
壳)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做出专项说明。
五、其他
1、资产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的,重组方案中是否披
露了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
增减值幅度、增减值主要原因、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的差
异及其原因、最终确定评估结 论的理由;采取收益法、假 √
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 进行评估的,是
否披露了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的取
值情况。
2、评估报告中存在特别事项、期后事项说明的,是否不会
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已在重组方案中进行了充分 √
披露。
3、本次重组涉及重组上市,是否已依据重组完成后的业务
和资产架构编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备考财务报告(包括利润 √
表和资产负债表等)和审计报告。
4、除重组上市以外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披露最近一
√
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告和审阅报告。
5、交易方案涉及吸收合并的,是否披露换股价格及确定方
法、本次吸收合并的董事会决议明确的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
异议股东权利保护安 排、债权人权利保护安排等相关信
息。
第四部分 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再次披露对照表》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董事会盖章:
第五部分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再次披露对照表》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项目主办人签名: 崔攀攀:
黄少华:
独立财务顾问盖章: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