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18-06-13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会字(2018)第 512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
望谷公司”或“公司”)2017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众会字(2018)第 3867
号审计报告。
贵所于 2018 年 06 月 03 日下达了《关于对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96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会计师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提出的相关问题
进行了核查,回复如下:
问题七:
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43.14 万元,对你公司当期净
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的原因,本期转回
该坏账准备是否审慎、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金额 备注
期初余额 6,648.31
本期计提 264.76
坏账核销 957.03
其他转出 507.90 备注 1
期末余额 5,448.14
备注 1:其他转出 507.90 万元是因为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导致的。公司在 2017
年度对外转让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市远望谷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截止转让日,被转出子公司账面坏账准备的余额为 507.90 万元。
公司在披露财务报表附注时,将本期计提 264.76 万元与其他转出 507.90 万
元合并按净额披露,列示为当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43.14 万元。报告期内,公
司无坏账准备转回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转回坏账准备 243.14 万元是
因为合并了“本期计提数”和“因合并范围减少而发生的坏账准备余额变动”两
种情况而导致的。报告期内,公司无坏账准备转回情形。
问题八:
报告期内,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欠款方中,客户二、客户三、客户
四均有较大金额的长期应收账款。请你公司:(1)补充报备前五名应收账款欠
款方,并说明长期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及可回收性。(2)说明你公司未对上述
应收账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方式计提坏账的原因,上述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欠款方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备注
宁波市远望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635.57 关联公司
广汉科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601.00 控股股东:成都铁路局
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哈尔滨
哈尔滨铁路科研所科技有限公司 1,347.65
局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宝得股权投
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1,090.79
资基金合伙企业
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 891.83 关联公司
合计 7,566.84
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形成的原因:公司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
系,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了回款结算条款,部分款项须等质保期满
后收回。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质保期时间长短不一,未收回的质保金形成了应收账
款长期挂账。
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可收回性:
客户二广汉科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成都铁路局,客户三哈尔滨
铁路科研所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这两家
客户的控股股股东均属于铁路系统。由于铁路系统采购付款属国家计划性拨款,
款项回收有保证,不存在应收款项难以回收的风险。
客户四成都货安计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报告期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和回款未
出现异常现象,双方在历年交易过程中未发生纠纷,对账和询函一致。该客户经
营状况良好,回款不存在风险。
(二)未对应收账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方式计提坏账的
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由于上述客户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以往合同的执行情况良好,按时付款,
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因此,虽单项金额重大,但单独测试不存在坏账风险,
按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将其并入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
1、会计师核查了上述客户与公司的历史交易情况及回款情况,以及上述客
户的背景资料、经营状况,认为应收上述客户款项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2、会计师复核了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存
在少计坏账准备的情况。
三、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欠款方中,客户二、客
户三、客户四的长期应收账款主要是尚未收回的质保金,尚不存在坏账风险。公
司对上述客户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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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