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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候选人具
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吴岸(WU AN)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高级副总裁职
务。




                                            独立董事:王滨生、狄瑞鹏、张大志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