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
程》”)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
诚信与勤勉义务,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
定,聘任程序已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3、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计划的制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
过充分讨论后提出。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
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标准结合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各岗
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及行业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计划。
独立董事:王滨生、蔡敬侠、张大志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