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8-26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拟对《深圳市远望谷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现将依据法律条款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原《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 修订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限公司章程》条款 公司章程》条款
方
条目 内容 条目 内容
式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
表担任的董事。 担任的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 届满可连选连任。
其职务。 董事 任 期 从就 任 之 日起 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第九十 修 第九十
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七条 订 七条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
定,履行董事职务。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第一百 …… 增 第一百 ……
零八条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 加 零八条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投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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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订对照表
薪酬与考核、审计等相关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第一百 第一百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修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二十八 二十八
高级管理人员 订 级管理人员。
条 条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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