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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8-26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拟对《深圳市远望谷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现将依据法律条款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原《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 修订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限公司章程》条款               公司章程》条款

                                        方
 条目               内容                     条目                    内容
                                        式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
         表担任的董事。                               担任的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                   届满可连选连任。
         其职务。                                         董事 任 期 从就 任 之 日起 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第九十                                  修   第九十
         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七条                                   订   七条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
         定,履行董事职务。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第一百       ……                     增     第一百       ……
零八条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 加     零八条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投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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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与考核、审计等相关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第一百                                      第一百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修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二十八                                      二十八
         高级管理人员                  订            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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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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