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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经过认真审阅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等相
关议案和文件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2.2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
比例为 12.4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
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现公司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
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5、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滨生:


    蔡敬侠:


    张大志: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