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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9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质押和抵押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用于支付公司收购英唐科技剩余的交易对价
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融资需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及资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
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
事长陈光珠女士及深圳市远望谷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该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
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
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拟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及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符合《公司法》《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滨生、蔡敬侠、张大志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