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1-04-29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1)第 05122 号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望谷”)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5077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远
望谷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远望谷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0]100 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 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证上[2020]1294 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证上[2020]1292 号)的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远望谷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远望谷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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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远望谷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0]100 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 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4 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0]1292 号)的规定编制。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远望谷 2020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
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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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47,401.90 62,884.9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1,817.65 2,101.29
其中:
维修费与主营业务无
维修费 198.64 233.46
关
租金收入与主营业务
租金收入 1,375.60 1,454.92
无关
加工费收入与主营业
加工费收入 26.15 48.08
务无关
其他业务主要系服务
其他 217.26 364.83 费收入,与主营业务无
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817.65 2,101.29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5,584.25 60,783.67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