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对变更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
定,聘任程序已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
行相关职责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章程》
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3、同意聘任陈炜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徐先达、蔡敬侠、张大志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