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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关于思维列控部分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1-10-27  

                                                                          关于思维列控部分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0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维列控部分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06 日披露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减持持有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部分股票。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减持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思维列
   控 7,160,941 股股票。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减持期间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比例      (元)

         集合竞价    2021.4.28—2021.5.6    18.51—19.81    2,725,172     1.00%   52,094,251.38

远望谷

         大宗交易    2021.5.10—2021-6-22   17.78—18.52    4,435,769     1.63%   80,124,936.82



                          合计                              7,160,941     2.63%   132,219,188.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思维列控部分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经测算,本次累计减持思维列控股票 7,160,941 股,因出售思维列控股票影
响当期收益-1,517.28 万元,增加现金流入 13,205.61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
业绩产生影响。本次股票减持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
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整体运作效率,改善公司财务
状况,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2021 年 04 月 06 日披露了《关于拟减
持公司持有的思维列控部分股票的公告》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