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关于与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的公告2022-04-29
关于与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远望谷锐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泰科技”)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市
场开拓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充分提高公司财务杠杆使用效率,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及锐泰科技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拟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建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6,000 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
“中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新投小微融资”)将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下
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建行、中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保证上述担保顺
利完成,公司拟向高新投小微融资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
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高新投小微融资与公司及锐泰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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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
百大厦 A 座 6801-01B
注册资金:人民币 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列 认缴出资额(万元)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9% 29,40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51% 30,600
关联关系:高新投小微融资与公司及锐泰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高新投小微融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2,711.29 64,797.38
负债总额 2,696.66 4,072.99
净资产 60,014.63 60,724.39
项目 2021 年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088.25 1,623.85
利润总额 19.51 946.34
净利润 14.64 709.76
二、反担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抵押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抵押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及锐泰科技和建行、中行签署借款合同(包括后续补充协议,以下统称
“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合计数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乙方与甲方及锐泰科技签订《担保协议书》(包括后续补充,以下统称“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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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协议书”),约定由乙方为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为保障《担保协议书》项下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所有并有权
处分的财产向乙方设定抵押担保。
1、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面积(平方 双方认定
抵押物 权利证书编号 坐落
米) 价值
深圳市南
高新工
山区高新
业村 T2 深房地字第
1 1572.67 工业村 T2
栋厂房 4000551158 号
栋厂房
T2B3
T2B3 人民币:
高新工 深圳市南 7,000 万元
业村 W2 山区高新
深房地字第
2 厂房第 1879.81 工业村 W2
4000180510 号
四层生 厂房第四
产A 层生产 A
2、抵押物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
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
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3、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
因甲方违反前述约定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化为本合同的抵押
物,乙方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反之,如由于甲方违反前述约定致使抵押物价值
减损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由此给乙方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存抵押物,即将抵押
物存放于乙方指定或认可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租金、仓储、雇用他人看管等费
用。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存抵押物,甲方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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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累计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保证抵押生效后,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 6.32 亿元(含本次 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3.40%,公司有效担保金
额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锐泰科技本次向建行、中行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是为了满足流动资金
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银行授信贷款由高新投小微融资为
公司及锐泰科技提供担保,公司以房产抵押方式向高新投小微融资提供反担保,
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