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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 望 谷: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2年度2023-04-29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3)第 06185 号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远望谷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6183 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

后附的远望谷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远望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要求编制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远望谷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远望谷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四、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远望谷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

                                         1
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
定编制。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远望谷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
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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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具体扣         上年度          具体扣
                项目
                                      (万元)         除情况        (万元)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48,085.90                      49,224.7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547.81                       2,855.9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
                                         5.30%                          5.80%
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的
                                                     报告期内的租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                                                租金收入、维
                                                    金收入、维修费
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                                                 修费收入、加
                                                    收入、加工费收
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工费收入和技
                                                    入和技术服务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     2,547.81                       2,855.99     术服务收入等
                                                    收入等正常经
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                                                 正常经营之外
                                                    营之外的业务
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的业务收入进
                                                    收入进行扣除
                                                                                   行扣除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
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
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
                                                -                              -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
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
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547.81                       2,855.9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                              -
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              -                              -

                                                3
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
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
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
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
                                             -           -
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
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
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5,538.09   46,3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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