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 望 谷: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9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码:2023-01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为-30,022,859.8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832,418.13 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552,111,428.2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575,943,846.41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4,618,748.03 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 号)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基于
2022 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 2023 年公司经营计划、重大投资计
划等,拟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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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分红金额占 以其他方式现金
分红年度合并报 以其他方式
合并报表中归属 分红占合并报表
现金分红金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如回购股
分红年度 于上市公司普通 中归属于上市公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 份) 现金分红
股股东的净利润 司普通股股东的
的净利润 的金额
的比率 净利润的比例
2022 年 0.00 -30,022,859.80 0.00% 0.00 0.00%
2021 年 0.00 -66,125,108.53 0.00% 0.00 0.00%
2020 年 0.00 -437,732,645.30 0.00% 69,982,677.78 -15.99%
根据《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
的规定:“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
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每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
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8,759,461 股 , 扣 除 交 易 费 用 后 视 同 2020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69,982,677.78 元。
三、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 2023 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2 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继续调整和优化公司主营业务
结构,加强公司市场推广以及网络建设,持续优化组织,提高组织管理效率,持
续加强对国内外业务的管理和整合,持续提高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努力不断
创造价值回馈股东。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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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的需要,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
营情况及发展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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