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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三鑫: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中航三鑫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积极行

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勤勉开展监督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责情况、公司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等进行严

格、有效的检查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公司的规

范运作、健康透明和风险控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全体

股东和员工的合法利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六届四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六届

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7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8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

报告》。

   4、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六届六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六届七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2018 年度监事会发表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的核查意见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的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

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监事会对2017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4、监事会对关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也不转增股本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三季度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