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2-035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5:00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强华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04,079,33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5.98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78,597,586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2.97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25,481,75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01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44,735,7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5.2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9,254,01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2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25,481,75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3.015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郭曦 律师、刘家杰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03,713,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96%;反对1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8%;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91,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25%;反对1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8%;弃权2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99,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52%;反对1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3%;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4.审议通过《2022年度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8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12%;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3,575,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342%;反对2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2%;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31,66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732%;反对2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61%;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07%。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0,959,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741%;反对2,8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63%;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7.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91,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725%;反对14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9%;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701,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759 % ; 反 对 135,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446%;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358,26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1562%;反对13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1%;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07%。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558,2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286 % ; 反 对 279,2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918%;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4,214,66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8352%;反对2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41%;弃权2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曦、刘家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