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红滨)2023-04-27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刘红滨)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
职责,2022 年度任职期间,亲自参加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会,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
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
将 2022 年任职期间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实际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刘红滨 15 15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 名 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红滨 5 5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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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意见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三鑫科技拟与海控中能建组成联合体参与
1 第三十一次会 2022 年 12 海南新国宾馆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暨关
议 月2日 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三鑫科技拟与海控中能建、中国建筑设计
2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 11 院组成联合体参与莺歌唱晚驿站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
第三十次会议 月 28 日 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3 第二十七次会 2022 年 10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议 月9日
第七届董事会
4 第二十六次会 2022 年 9 月 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董事长发表独立意见
议 19 日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董事
5 第二十五次会 2022 年 9 月 长辞职、副总经理不再代行总经理职权等事项发表意
议 2日 见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
第七届董事会
6 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第二十四次会 2022 年 8 月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议 23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续聘中审众
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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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
第七届董事会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
第二十一次会 2022 年 4 月 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事前
议 26 日 认可意见
8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发表意见
第十九次会议 26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
9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 2021 年度日常关
第十八次会议 7日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发表专项意见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相关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内,认真听取
公司经营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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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按照相关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职,在各自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真审查各项议案,协助保证董事会决策过程的合理性、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报告任职期间内,本人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
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理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予以关注和了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事前均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读、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
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交所有关规则以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3、不断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发展
需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公司没有发生必要行权的特殊事件,我作为独立董事没有行
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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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四)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后续任职期间,我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
发展,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地运
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我在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联系方式:刘红滨(568025650@qq.com)
独立董事:刘红滨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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