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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发展: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5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发展”)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及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公司提供融资

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11,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5,500 万

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76,300 万

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99,200 万元。同意公司就

上述担保事项额度在获批担保对象范围内可分配、调剂使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为控股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控三鑫”)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

行)(以下简称“合肥农商蚌埠分行”)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已到期,公司在上述年度获批担保额度内,继续为海控三鑫在
合肥农商蚌埠分行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与合肥农商蚌

埠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8月28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锦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袁飞

    5、注册资本:31,000万元

    6、主营业务:超白太阳能玻璃,深加工玻璃的生产、销售等。

    7、股权结构:海控三鑫系海南发展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发展持

有其74.84%的股权,另中建材凯盛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16%。

    8、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9、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19,066

万元,负债总额为 74,850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本金余额 9,49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9,163 万元),净资产为 44,216 万元;2022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14,562 万元,利润总额为-3,354 万元,净利润
为-2,579 万元。

    10、海控三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主体:

    保证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包括

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3,000 万元。

    5.担保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

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

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6.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海控三鑫以其自有的动产、不动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

事项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34,000 万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35,500 万

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71,000

万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176,300 万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实际

发生金额为 47,500 万元,未超过审批额度 99,20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合同的担保金额为

152,500 万元(此额度中不含公司为中航通飞提供反担保额度)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11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