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的事前认可函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红滨 孟兆胜 李丽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