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租赁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佰利”)锆业务
生产线的关联交易,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有利于解决公司和龙蟒佰利之
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租赁龙蟒佰利的二氧化锆和氯氧化锆生
产线。
独立董事:陈作科、王玉法、张歆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